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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布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

2021-05-27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降低人員接觸風險,並滿足消費者對防疫相關保險保障之需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以下簡稱注意事項)開放財產保險業得透過網路投保辦理「法定傳染病綜合保險」(含費用給付及醫療給付)之主契約,以提高民眾投保便利性。
金管會表示財產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之財產保險商品係採負面表列,如財產保險業設計之防疫保單純屬費用給付,例如隔離或檢疫費用保險金等,原已可透過網路投保。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種計畫,前已開放疫苗接種綜合保險得透過網路投保。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進一步開放「法定傳染病綜合保險」,將有助於消費者於疫情期間可透過網路投保之非接觸方式,取得符合適合自身保障需求之保險商品,以及活絡網路投保業務。
檢附「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一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837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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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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