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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0年6月9日)

2021-06-09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0年6月1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6633)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0元,暨110年2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824號函同意調整發行價格為20元及調整發行股數為4,500,000股,以及110年3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4925號函同意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0年6月11日一案,業經本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6

貳、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8條第2項、第60條第1項第3款、第138條第1項第11款、「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6條規定,訂定依「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38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15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82條之2規定辦理借券,並於市場賣出時須符合之相關規定(金管證交字第1100362039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高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13

參、訂定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2條第1項、「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10條第3款、「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3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證券自營商因交易需求申報賣出未持有有價證券、證券商出借有價證券之用途、證券自營商得向證券金融事業借券賣出有價證券及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等相關規範(金管證交字第11003620391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高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13

肆、發布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證券商設置標準第二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003620392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高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13

伍、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凱基新興市場ESG綠色永續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行補正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凱基新興市場ESG綠色永續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因基金公開說明書等書件之基金名稱及投資策略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該公司於110年6月8日自行補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第4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3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鍾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02)2774-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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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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