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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有關今日(111年5月12日)媒體對於防疫保單影響疫情防治之評論,金管會說明如下:

2022-05-12
一、關於「保險契約雖有2年請求權時效,但醫院難以回溯做診斷」,以及「法定傳染病若於7月份降級將壓低理賠金額,民眾應於6月底前取得確診證明」等節:民眾確診或進行治療,醫療院所均有相關紀錄或資料,民眾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不因時間經過而受影響。且保險理賠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理賠條件即已成就,不因相關證明文件之開立時間而受影響。
二、關於「金管會隨著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要求業者放寬理賠條件」一節:金管會協調保險公司就居家照護在有醫療行為之前提下,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以及以數位健康證明取代醫師診斷證明書作為理賠證明文件,均係基於契約精神及兼顧醫院量能,在合於保險契約約定下辦理,尚無要求保險公司放寬理賠條件之情事。
三、關於「理賠申請繁複,產險公司為求降低損失,必然更仔細動用契約條款審核理賠案」一節: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理賠事宜,並安排專人提供防疫保險商品相關諮詢及爭議處理之服務。產壽險公會已就民眾申請理賠常見問題提供問答集,並適時作通案性說明,另刻正針對快篩陽性確診等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就個案爭議部分,已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金管會強調,為使醫療資源妥適運用、保戶權益維護及保險業損失控制間取得平衡,金管會與衛福部均持續聯繫協調,在合乎防疫政策措施且不偏離保險契約條款意旨下,儘量協助取得兼顧各方需求的理賠證明文件。金管會同時密切關注保險業財務健全與營運穩定,並已要求案關公司就承作防疫保單辦理情形及對財務之影響,提報董事會報告,以利董事會瞭解並掌握公司經營情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8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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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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