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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1年8月5日)

2022-08-05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1年8月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無。
 
貳、處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1年8月5日
二、受裁罰對象: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洋科公司或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馬○○。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7項、第178條第1項第9款及第179條。
四、違反事實理由:光洋科公司於108年6月28日股東常會選任本屆9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截至111年3月8日止,5席董事(含2席獨立董事)辭任,致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惟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6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7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9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裴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2
 
參、處波力環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1年8月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波力環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洪○○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1準用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2條及第3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波力環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報111年第1季財務報告時,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由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之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波力環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肆、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第十九條。(金管證發字第1110383263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謝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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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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