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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2022-09-20
        配合我國審計準則架構接軌國際,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審計準則委員會所發布規範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總綱」(下稱新總綱)準則適用分類,會計師專案審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係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適用相關確信準則規定,及檢討現行規定以落實資訊即時充分公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研擬「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預計自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確信準則修正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相關規範:現行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係依據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辦理,尚無特定準則規範,配合新總綱分類規定,會計師專案審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係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應適用確信準則,且確信準則對確信報告之意見類型、格式及內容已有規範,應回歸確信準則規定,爰配合修正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25條、第30條、第31條及第34條,刪除第32條、第33條及第35條)
二、    規範公司修正內控聲明書應於2日內公告:現行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於內控聲明書修正時,已有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機制,為貫徹公開發行公司之資訊充分揭露及即時公開原則,爰增訂公開發行公司於修正內控聲明書時,應於董事會通過之即日起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之規定。(修正條文第24條)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39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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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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