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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5月24日)

2023-05-24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5月25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2年5月24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證券)及業務人員王○○。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及行為時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37條第5款、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15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1項、第2項第3款及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對國泰證券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業務人員王OO有受理客戶對買賣有價證券之價格之全權委託、代理客戶申請補發密碼與CA憑證及線上變更電子信箱,及該公司辦理對帳單寄送作業未瞭解寄送失敗原因,致客戶長期未能收到對帳單等情事,顯示國泰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五、處分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國泰證券新臺幣48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命令國泰證券停止業務人員王OO6個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裴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2

參、處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24萬元
一、處分時間:112年5月24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本會檢查局於111年9月28日至10月7日對群益證券進行海外子公司監督管理專案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確實依自訂規範就海外子公司因作業疏失致賠付客戶損失案件於子公司監理報告提出影響性評估,以及未確實覆核監理報告致有子公司向所在地區主管機關申報疑似洗錢交易筆數與向母公司通報筆數不符、未督促海外子公司確實依稽核報告之查核意見改進或更正、未確實督導子公司依公司規定辦理股票融資及債權確保措施、投資風險管理及損失檢討控管作業,以及辦理可疑交易檢核作業等缺失情事,顯示受處分人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與查核機制,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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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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