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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再次澄清,從未曾表示imB未違反銀行法

2023-06-10
   關於本(10)日報載「二O一六年,調查局即接獲檢舉立案調查im.B,卻因金管會一紙公文稱其借貸模式『未違反銀行法』使偵辦整整貽誤七年」,及「金管會疏忽主嫌曾國緯的犯罪前科及通緝犯身分」等事,與事實不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嚴正澄清,茲說明如次:
一、金管會已於112年6月7日發布新聞稿澄清,茲再重申:
(一) 106年3月案關函復檢調單位之函文,並未表示沒有違反銀行法,且已敘明:「違法吸金行為所涉法規甚多,…因違反該等法令之違法吸金之行為皆屬刑事犯罪並涉及個案事實調查,宜由司法檢調機關依事實調查結果加以認定」;
(二) 金管會另於 107 年 9 月間接獲民眾檢舉 im.B 疑似違法吸金案件,已於同年月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參處。
二、至於報導指稱「金管會疏忽主嫌的犯罪前科及通緝犯身分」,金管會依法並無權限查詢曾國緯和徐少東的犯罪前科及身分。
聯絡單位:銀行局法規制度組  
聯絡電話:(02)8968-96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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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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