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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10月4日)

2024-10-04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10月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528)申請撤回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1,500,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500,000股,並以發行新股為履約方式暨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0元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撤回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76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0月4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釋示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因配合證券承銷商辦理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過額配售而轉讓或取得所屬公司股份於證交法相關內部人股份規範適用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30384504號令)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10

肆、預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修正草案。(金管證券字第11303850411號)--預告期間: 2024.10.4~2024.11.4

伍、預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草案。(金管證券字第1130385041號) --預告期間: 2024.10.4~2024.11.4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裴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2

陸、處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10月4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昶虹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昶虹公司未依規定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2年度、113年第1季及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昶虹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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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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