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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預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2019-08-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80494534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三
主旨:預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四項及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三項。
三、「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792、89680746
(四)傳真:02-89691322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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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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