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重要公告

修正「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2條、第4條、第11條(金管證審字第1090361761號)

2020-04-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90361761號
 
 
修正「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 二條、第四條、第十一條。
  附修正「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一條
 
 
  • 瀏覽人次: 7053
  • 更新日期: 2020-04-29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