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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金管證投字第金管證投字第1110385085號)

2022-11-2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10385085號

附件: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及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
主旨: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件,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說明:
一、本次修正旨揭計畫主要放寬境外基金機構適用優惠措施認可期間,自即日起適用。境外基金機構於112年6月底前向本會提出申請認可時,如於旨揭計畫修正前已連續三年獲得深耕認可(109年至111年),得申請適用認可有效期間為二年。
二、另配合修正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之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伍、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俾利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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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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