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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預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2023-05-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1204918562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二項。
三、「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草案係為避免增加民眾投保後被保險業及保經代業者重複電訪之困擾,精進保險業者之行政作業效能,有利於消費者權益,並可簡化保險業作業流程,宜早日施行,爰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 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電話:02-89680763
(四)傳真:02-89691300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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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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