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有關釋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條第1項本會指定辦理股務作業測驗機構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30384610號)
2024-10-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30384610號
一、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指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辦理股務作業測驗之機構。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金管證三字第O九三OOO五七九二號令(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廢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30384610號
一、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指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辦理股務作業測驗之機構。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金管證三字第O九三OOO五七九二號令(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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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