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草案。 (金管證發字第1140381654號)--預告期間:2025.4.15~2025.6.16
2025-04-1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140381654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85號。
(三)聯絡人:楊科長。
(四)電話:(02)2774-7232。
(五)傳真:(02)8773-4165。
(六)電子郵件:jeffyang@sf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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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