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主辦或參與系統開發、程式設計實績資料等證明及最近1次銓審函(以上均為影本,以A4直式橫書單面影印),於101年9月25日前逕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人事室黃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封面請註明應徵資訊服務處設計師職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又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