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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七條第六項所定一定比率」草案

2017-02-1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640000170號
附件:「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七條第六項所定一定比率」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七條第六項所定一定比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七條第六項。
三、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七條第六項所定一定比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修正案有助於增加促參案件民間機構籌措資金管道,並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為積極引導民間長期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爰就本修正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十四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63
(四) 傳真:02-8969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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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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