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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草案。

2023-11-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202738031號
主旨:預告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三、「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係配合「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修正草案修正,為使金融機構財務報告揭露內容具一致性,並有充分準備時間,預告期間定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電話:02-89689652
(四)傳真:02-89691352
(五)電子郵件:cfhong@banki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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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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