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新聞稿

國華人壽延長接管至104年4月30日

2013-07-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今(31)日公告,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102年8月4日起延長至104年4月30日止,並續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以下簡稱接管人或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
金管會表示,金管會於去(101)年8月1日公告國華人壽接管期限延長至102年8月3日,為維護保戶權益,穩定金融市場,安定基金已於102年3月30日完成國華人壽除保留資產、保留負債以外之一切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移轉交割,惟仍有以接管人身分,持續就國華人壽未列入標售範圍之保留資產、保留負債依規劃辦理相關評估及處理,以及續行處理包括概括讓與及承受合約所載相關聲明、保證、承諾及其他規範等事項之必要,金管會爰依保險法第149條之3第1項規定,對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102年8月4日起延長至104年4月30日止,接管期間該公司原有股東會、董事、監察人或類似機構之職權依保險法第149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停止,相關職權由接管人行使之。
金管會強調,本次延長接管係進行後續清理事宜之必要程序,並參照金融重建基金處理接管問題銀行之案例,以利接管人了結後續接管事務,於接管期間續行處理國華人壽保留資產、負債及訴訟等相關接管工作。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9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 瀏覽人次: 3231
  • 更新日期: 2013-07-31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