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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開放證券商得將出具之研究報告提供予非客戶之專業機構投資人

2014-04-24

為增進證券商推展經紀業務之彈性,且審酌專業機構投資人已具備專業投資及風險控管能力等特性,金管會已請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轉知各證券商,證券商得將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6條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所出具之研究報告,提供予非客戶之專業機構投資人。

聯絡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22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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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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