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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4月27日)

2016-04-28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4月2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修正證券商為海外子公司為背書保證之令

參、處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5年4月2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報之104年度財務報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由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之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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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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