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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預告

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四點草案。 (金管證券字第1140381382號)--預告期間:2025.4.1~2025.6.2

2025-04-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140381382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檔
主旨: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四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 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 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聯絡人:楊稽核
(四)電話:(02)2774-7234。
(五)傳真:(02)8773-4146。
(六)電子郵件:jmyang@sf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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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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