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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二條、第四十條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934號)

2020-03-1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934號
 
 
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二條、第四十條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
附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二條、第四十條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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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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