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Logo

新聞稿

為防疫所需,自4月20日起進入銀行營業場所,倘有體溫過高情形或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

2020-04-17
  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避免金融體系運作受到威脅,金管會接受銀行公會建議,經於109年4月17日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示同意,公告自109年4月20日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進入銀行營業場所,實施量測體溫及應配戴口罩,經連續量測2次倘有發燒(額溫達攝氏37.5度或耳溫達攝氏38度)或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
  金管會表示,到銀行辦事都戴上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加強防疫,請客戶都配合;如有發燒,也請在家休息,為防範疫情擴散,需全民共同配合,守護大家的健康。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8968-9685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 瀏覽人次: 19604
  • 更新日期: 2020-04-17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