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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同意蝦皮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2020-11-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109年11月13日核准蝦皮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蝦皮支付公司)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目前我國計有5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3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含銀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
     金管會表示,蝦皮支付公司目前屬經濟部所主管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因108年度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逾「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下稱電支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2條及第3條所規定之一定金額(即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餘額逾1年日平均餘額10億元),故依電支條例第3條第3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檢具相關申請書件,向金管會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金管會經洽會中央銀行意見後,審核通過該公司申請案,蝦皮支付公司未來得經營之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聯絡電話:(02)8968-975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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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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