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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訂定「信託業推動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持續鼓勵信託業發展與時俱進之信託服務

2023-04-06
  為鼓勵信託業持續推升信託服務功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已於111年9月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第二階段推動計畫(下稱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為持續提供適當誘因,經參酌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下稱信託公會)建議,金管會已於近日發布「信託業推動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實施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共分2期)。
  該獎勵措施係延續第一階段計畫之評鑑獎勵機制,並配合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之核心目標及重要措施,共設置「最佳信託獎」、「安養信託獎」、「員工福利信託獎」、「信託業務創新獎」及「信託結盟獎」等5獎項。主要調整重點說明如下:
一、    增設「信託結盟獎」:為鼓勵信託業擴展及深化信託業跨業結盟,就信託業於推動跨業結盟之相關具體作為、創新性及公益性等事項,獨立設置獎項予以評鑑及獎勵。
二、    「最佳信託獎」評鑑項目: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已將「增進高齡、失智及身心障礙者對信託服務的認識與觀念」列為核心目標,為鼓勵信託業積極推動及落實失智友善相關措施,並擴及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之相關金融服務,爰增訂「高齡、失智及身心障礙客戶金融友善措施」為評鑑項目,包含「建置友善金融環境」及「提供友善金融服務」兩細項評鑑內容。另為鼓勵信託業發展滿足委託人所需之信託服務,故參考信託公會建議,增訂「發展具有運用決定權(裁量權)信託業務」為加分項目。
三、    「安養信託獎」評鑑項目:安養信託自105年推動迄今已有顯著成效,惟經觀察發現信託業辦理成效較側重於高齡者安養信託,為鼓勵信託業更積極推展身心障礙者所需之信託服務,爰將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之推動情形,由原合併計分,調整為分別計分;並增訂「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規劃與宣導」為評鑑項目。
四、    「員工福利信託獎」評鑑項目:為鼓勵各金融機構及所屬集團(含金控及非金控)辦理員工福利信託,以帶動其他企業效仿,爰將「信託業與所屬集團員工福利信託制度之建置情形」,增訂為加分項目。另考量公司發行之股權獎酬工具(如:員工認股權憑證等)亦屬員工福利一環,故參考信託公會建議,增訂「辦理員工股權獎酬相關信託」為加分項目。
五、    「信託業務創新獎」評鑑項目:評鑑項目與第一階段計畫獎勵措施相同,依創新性業務或服務之效益及完整性等面向綜合評比。
  本獎勵措施實施期間內,信託公會將邀集具公信力之團體或學者專家辦理評鑑,由金管會擇定績效優良業者頒獎表揚,並給予申請信託相關業務自動核准等獎勵。

  金管會表示,信託2.0計畫推動兩年多以來,在跨業結盟、法規及自律規範、人才培育及業務質量上,都有相當進展。金管會希望透過第二階段計畫之評鑑獎勵措施,能在全方位信託業務已奠定之基礎上,持續引導信託業發展與時俱進之信託服務,達成第二階段計畫滿足客戶不同階段人生需求、擴展及深化信託業跨業結盟,增進高齡者、失智者及身心障礙者對信託服務的認識與觀念,並提升友善對待該等對象相關措施等核心目標。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支付組
聯絡電話:(02)8968-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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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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