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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修正案

2017-10-31

金管會為持續推動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將開放財產保險商品採負面表列方式、增加網路投保險種、提高旅行平安保險投保金額上限、開放父母可為未滿7歲之子女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及簡化汽/機車保險事故通知之程序等項目,同時配合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規定以利保險業者遵循。本次開放重點如下:
(一) 財產保險商品採負面表列方式及調高財產保險商品每張保單保費至新臺幣十萬元。
(二) 新增可經由保險公司設置之行動應用程式(APP)投保平台進行網路投保。
(三) 新增小額終老保險為網路投保險種。
(四) 提高旅行平安保險投保金額上限。
(五) 開放父母可為未滿7歲之子女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六) 新增要保人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及旅行不便險,保險業可排除電訪作業及要保人為聽語障人士者,得以簡訊、電子郵件或足資辨識之方式替代電話訪問。
(七) 調整差異化管理重點指標項目之懲處方式。
(八) 新增查詢理賠進度、理賠紀錄等保險服務項目及汽/機車保險事故通知得以被保險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財稅機關編發之統一編號)及汽/機車牌照號碼辦理,免辦理註冊或身分驗證作業。
      金管會為活絡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將視網路投保業務辦理情形及參考國外作法,持續檢討修正相關措施,業者如有提出相關可行之作法,金管會亦將不分階段隨時檢討開放,俾進一步增加消費者網路投保之便利性,以及提升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效能。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33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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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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