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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受理申請設立純網路銀行之相關事宜

2018-10-3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為開放設立純網路銀行(以下簡稱純網銀),前已就與純網銀設立有關之兩項法令「商業銀行設立標準」及「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研提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程序進行法規預告,並甫於107年10月22日完成預告。金管會刻正綜整預告期間所接獲之外界意見,將儘速辦理法規發布。
為利業者申請設立純網銀之作業準備,金管會已擬具受理申請設立純網銀之書件,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時間:預計為107年11月15日起至108年2月15日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書件:純網銀適用之申請書件格式共計13項,包括申請設立階段5項、申請核發執照階段8項(附件1~13)。
三、申請設立流程:為利業者瞭解純網銀申請設立之完整流程及各階段作業所需時間,本次併公布申請設立流程及相關說明(附件14)。
四、申請設立時可一併申請之業務項目:
(一)依純網銀營運特性,規劃業者除可依銀行法第71條申請適合之業務項目外,得一併申請之業務項目為(1)金錢之信託業務(2)信用卡業務(3)電子支付業務等3項。業者可依自身業務規劃需求,於申請設立時依個別業務相關規定併檢附各該業務所需書件一併提出申請,金管會將併同審查。
(二)至於業者如擬規劃純網銀辦理與金管會核准業務有關之外匯業務者,得於金管會核准許可設立後,依外匯業務相關規定向中央銀行申請。
五、審核作業及審核項目:
(一)審核作業:將先就申請書件進行形式審查,確認書件是否齊全、發起人是否符合資格,並就預定主要經營者進行適任性面談後,金管會將依下列審核項目評比最高分之前二名予以核准設立純網銀。
(二)審核項目及評分比率:包括財務能力(10%)、持股超過百分之十發起人及預定重要負責人適格性(20%)、營運模式可行性(40%)、管理機制妥適性(30%)等4大項目(附件15)。
金管會表示,「商業銀行設立標準」及「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正式條文將儘速於107年11月發布,發布時同步公告開始受理申請設立純網銀,預計受理申請期間三個月,後續審理期間四個月。
對於金管會本次公告之申請設立純網銀書件等相關事宜有任何建議,請於107年11月6日前以電子郵件提出(電子郵件:banking06@banking.gov.tw)。
附件:
附件1~13:申請設立純網路銀行應具備之申請書件
附件14:設立純網路銀行流程及所需時間
附件15:純網路銀行設立許可案件審核項目及評分比率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59、8968-986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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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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