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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金管會近期將發布「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相關暫行措施

2020-04-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於109年4月1日邀產、壽險公會及保險業者就為降低受疫情影響不動產承租戶之租金負擔,致其持有之投資用不動產未符合「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之處理方向研商,決議未來相關暫行措施將朝以下方向處理:
由各保險公司評估承租戶之受疫情影響情形,個案與承租戶協商提供租金緩繳、展延、降低租金等協助措施。
保險公司針對現已達可用狀態並已訂有租約之不動產提供承租戶相關租金協助措施之標的,得依處理原則規定,向本會專案報核,適用暫行措施期間以110年6月30日為屆滿日。各公司申請報核時點,得依各公司依實際降租作業之辦理情形,採事後報核方式辦理。
申請適用暫行措施之不動產標的,於適用期間內,出租率及收益率無須列入依規定應逐月檢視符合認定標準之標的範圍,以利保險業者與承租戶協商協助措施。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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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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