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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提醒上市櫃公司即早因應本年度實施之公司治理相關措施

2021-03-02
      為深化我國公司治理,提升企業永續發展,強化我國資本市場國際競爭力,金管會於107年4月發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配合前揭政策,本年度推動相關措施如下:
一、 英文資訊揭露: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以下同)2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應自110年起提供英文版之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
二、 發布中英文重大訊息: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未達150億元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自110年起發布中英文版重大訊息。
三、 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公開發行綜合證券商、上市櫃期貨商,及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非屬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應自110年6月底前起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四、 董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配合全體上市櫃公司自107年起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全體上市櫃公司自110年起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並載明於章程。
       金管會提醒符合前揭規定之公司,宜即早因應。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聯絡電話:(02)2774-710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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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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