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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與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鼓勵金融業協助企業朝永續減碳轉型

2022-12-08
配合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並鼓勵金融業協助企業朝永續減碳轉型,金管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今(111年12月8日)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鼓勵公司自願揭露營運主要經濟活動符合指引的情形,並鼓勵金融機構參考該指引進行投融資評估,積極與企業議合。
為鼓勵金融業將資金導引至永續的經濟活動,以及協助企業及金融業判斷何謂永續經濟活動,金管會與環保署等部會參酌歐盟及國際作法,以及國內產官學界之建議,共同研訂「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該指引係以「對任一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且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之條件,作為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方法。該指引先就「氣候變遷減緩」環境目的訂定「具實質貢獻之技術篩選標準」,且對其他環境目的(如氣候變遷調適、水資源保護等)及社會保障「未造成重大危害」為原則。初步針對我國金融業投融資最多的產業,包括部分製造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之16項一般經濟活動及13項前瞻經濟活動,提供是否符合永續之認定參考指引。
推動初期先以上市櫃公司為主,鼓勵其在永續報告書、年報或公司網站等自願揭露營運主要經濟活動或專案項目「適用」與「符合」該指引之情形、有無具體改善或轉型計畫,以及判斷其主要經濟活動之永續程度(分為「符合」、「努力中」、「改善中」、「不符合」及「不適用」五類)。金管會亦期待非上市櫃公司自願揭露相關資訊,俾利投資人及金融機構參考。
為發揮金融的影響力引導產業淨零轉型,金管會鼓勵金融機構投融資或金融商品有對外標示「綠色」、「ESG」或「永續」等概念者,可參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進行投融資評估及決策、商品設計及與企業議合,協助企業朝永續發展及減碳轉型。
金管會強調,該指引目前未涵蓋國內所有產業及經濟活動,亦非所有產業及經濟活動皆適用該指引之認定方法,如企業從事的經濟活動不適用該指引目前所列的一般及前瞻經濟活動,不代表該企業不符合永續。該指引的目的係提供企業規劃減碳轉型,朝永續發展之參考。
金管會期待「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能讓金融業及投資人,更有效率且更合理地支持重視永續發展或朝向減碳轉型的企業與專案;同時,也希望該指引所訂定之技術篩選可以成為引導各企業轉型的目標,讓它們在產業升級或轉型的過程中有更明確的方向,進而促進整體社會共同因應氣候變遷、追求永續發展。未來金管會將與相關部會持續研議精進指引內容,並依實際運作情形適時滾動調整。

聯絡單位:綜合規劃處 
聯絡電話:(02)8968-00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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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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