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預告「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及「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2024-05-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1304916102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三
主旨:預告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草案及「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一第三項、第四項。
三、「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與「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內容係配合「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與「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且已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之程序,爰縮短本案預告時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李秘書。
(四)電話:02-89680766。
(五)傳真:02-896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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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