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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件

大誠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

2020-08-13
一、裁罰時間:109年8月13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大誠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2、第167條之3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公司內部稽核制度、自行評估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均未能適時發現業務員違規情形,對保戶於短時間內不斷辦理保單借款案件未能採取適當政策與程序控制風險,顯欠缺內控監督機制,與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3款、第6款、第9條第1款、第2款及第4款規定不符。
(二)業務員所使用之招攬文宣未經公司同意,核有公司廣告、文宣控管欠妥之缺失,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38條規定不符。
五、裁罰結果: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120萬元整。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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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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