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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委託書規則及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業經金管會裁處

2013-04-19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陽工業)101年12月24日召開股東會,對於股東會紀念品之發放,未依公平原則辦理,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11條第2項後段規定。金管會業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5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核處三陽工業負責人新臺幣24萬元罰鍰;該公司並於股務事務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期間,自行寄發股東會開會通知,將部分股務事務收回自辦,違反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3條第5項規定,業經金管會予以糾正。
為確保公司股務作業公正性,保障股東權益,金管會今(102)年4月11日已發布修正股務處理準則部分條文,金管會將加強對公司辦理股務事務之管理與查核,以確保公司公平對待股東,保障股東權益。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2774-710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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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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