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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三晃(股)公司申報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停止生效新聞稿

2015-09-01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1721)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3,000張,每張面額100,00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乙案,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聯絡電話:(02)2774-731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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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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