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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業因應人口高齡化之業務發展

2016-04-07

為因應我國人口高齡化之發展趨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今天在行政院院會報告「金融業因應人口高齡化之業務發展」,將鼓勵金融機構適度調整資源配置,開發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並可結合醫療、安養等服務機構之資源,提供高齡者老年生活所需資金及安養照護服務,增進退休生活保障,使臺灣的高齡者有更美好的生活。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至150年人口推計」資料顯示,我國於82年已邁入高齡化社會,預計107年即將邁入高齡社會,114年並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面對我國人口老年化之趨勢,金管會表示,高齡化社會所衍生之各項老年經濟安全議題,主要包括因退休後之安養費用、疾病或意外導致之長期看護等需求,目前金融業者已推出之相關業務發展因應措施包括:
一、 高齡者安養信託:高齡者或其親屬交付金錢(含保險金)、有價證券或不動產等財產,向信託業者辦理信託,信託目的包括老年安養之財產管理、安養照護、醫療給付等項目。
二、 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由年長者提供自己既有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予銀行,銀行每月平均撥付本金,作為老年生活保障之補充性措施,以安定年長者生活。目前已有五家銀行開辦。
三、 保單活化:可將傳統型人壽保險契約轉換為同一壽險公司之醫療保險、長期照顧保險或遞延年金保險,並提供保戶3年內回復原契約之權利。
四、 年金保險:可補足民眾因其他退休金給付之不足,透過年輕時購買年金保險,並選擇於退休時或某個年齡(例如60歲或65歲)開始,每年領取年金給付至終身,搭配原有之退休金給付,可享有較好之退休生活品質,同時移轉長壽風險。
五、 長期照顧保險:可因應疾病或意外事故傷害導致失去日常生活能力所衍生之長期看護需求。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如符合保單條款所約定「需要長期照護狀態」之情事,保險公司將按期給付保險金,可做為聘請專人長期照顧以及復健費用的補償,讓臥病者活得有尊嚴,家屬有餘力專心工作,家庭經濟負擔得以減輕。
六、 生命週期基金:可依人生階段及目標日期選擇適合之基金。例如依據退休日期規劃,逐年調整股債等商品比例之「目標日期基金」;或維持固定之風險程度,依市場波動狀況進行股債比率調整之「目標風險基金」。
  金管會表示,金融業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除可開拓自身商機,並可結合醫療及老人安養機構,提供老年生活或安養所需資金及服務,以及協助減輕政府社會福利負擔。金管會將持續鼓勵金融業者,開發相關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並加強宣導,持續致力深化民眾理財教育觀念,以落實「為老年人找依靠」之政策目標。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2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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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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