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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管會核准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電子票證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

2017-12-2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106年12月26日核准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悠遊卡公司)申請將所發行之電子票證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也是電子票證可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的首例。
金管會表示,依「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發行機構所發行之電子票證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應先檢具營業計畫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悠遊卡公司將以「實體卡片」形式發行「記名式電子票證」產品,而消費者完成卡片開通作業後,即得以「卡片」(實體卡片感應)及「非卡片」(手機掃碼或以使用者代號及密碼)形式,於具連線環境之「網際網路及實體」特約機構,進行線上即時交易。
悠遊卡公司本次所規劃的新產品係採「連線方式」進行交易支付,而非「離線方式」進行交易支付,由於該公司現有商店(如便利商店、百貨公司美食街)及大眾運輸事業(如捷運、公車、台鐵等)均係採「離線方式」交易,故該新產品初期主要係應用於目前一般悠遊卡無法使用之網際網路商店範圍,未來如相關實體通路逐步完成端末設備及系統更新,該新產品則可逐漸在所有商店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使用。
金管會表示,悠遊卡公司本申請案經核准後,將使電子票證之應用範圍擴大至網際網路通路交易,同時也讓持卡人及商店可以透過掃描手機條碼(包括正掃及反掃扣款)等方式,直接進行消費支付,因此除了現行的手機電子票證業務之外,又多了一種電子票證行動支付的方式,擴大了行動支付運用及創新,讓消費者多了一項支付運用選擇。
金管會表示,悠遊卡公司規劃發行之新產品,其申請方式、記名方式、開通方式、使用場域及方式等,均不同於目前所發行之一般悠遊卡,金管會已責請該公司應以書面郵寄或於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官方網站揭露等方式,將該產品之使用方式及限制、爭議處理機制等對持卡人之重要事項,清楚明確告知持卡人,並妥善處理相關諮詢與爭議事宜。
金管會將持續推動我國電子化支付整體發展,並鼓勵所有金融機構未來能在兼顧效率及安全下,持續提供民眾與商家便捷支付服務,讓社會大眾享受新興金流體驗,進而帶動我國經濟成長。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聯絡電話:8968-975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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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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