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12月11日)
2018-12-11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12月12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12月1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康和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康和期貨107年2月6日有交易人帳戶風險指標達應執行代為沖銷標準,該公司未執行代為沖銷作業,與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不符,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康和期貨新臺幣48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羅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86
參、預告訂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暫時停止提撥保護基金規定草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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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