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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10月17日)

2019-10-17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10月1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聯邦2022年到期新興亞洲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聯邦2022年到期新興亞洲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美元6億元整,由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美元(3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3億元)計價發行,自108年10月17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美元1仟萬元。
本基金於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新興亞洲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本基金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屆滿3年即終止。基金於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申購,並自成立日起開放申請買回,但於基金到期日前買回者,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53
 
參、核准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柏瑞新興動態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17)日核准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多重資產型「柏瑞新興動態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為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 、反向型ETF 及商品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總額不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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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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