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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0年1月25日)

2021-01-25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0年1月26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三、合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1781)申報109年度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臺幣10萬元整,總額新臺幣200,000,000元乙案,核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27條第5項準用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11
貳、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10年1月2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和期貨)、前臺南分公司經理人王員及業務員陳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5項、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第4款、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1項、第2項及第55條第23款、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條第1項及第6條第2項、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康和期貨前臺南分公司業務員陳員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未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交易人間身分關係等,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該分公司經理人王員亦未確實覆核及未盡督導之責,該公司核已違反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第4款規定,王員及陳員核已違反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2項有關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不得有期貨商管理規則第55條第23款禁止行為之規定。
(二)康和期貨受理已授權他人委託買賣之交易人以網路(線上)方式填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客戶問卷表之登入密碼與網路下單密碼相同,且無其他管控措施,及受理渠等交易人網路下單及網路申請出金,未依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以不同密碼區隔或各自系統獨立分開,核已違反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對康和期貨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5項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就康和期貨內部控制制度相關缺失,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24萬元罰鍰,及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分別停止王員及陳員各3個月期貨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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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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