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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

2022-12-08
        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下稱基金會)發布之「審計準則委員會所發布規範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總綱」(下稱新總綱)準則適用分類,會計師專案審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係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適用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規定,及檢討現行規定以落實資訊即時充分公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本次修正已完成法規預告,將於近期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確信準則修正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相關規範:現行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係依據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辦理,尚無特定準則規範,配合新總綱分類規定,會計師專案審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係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應適用確信準則規定,且確信準則對確信報告之意見類型、格式及內容已有規範,應回歸確信準則規定,爰配合修正相關條文。(修正條文第25條、第30條、第31條及第34條,刪除第32條、第33條及第35條)
二、    規範公司修正內控聲明書應於2日內公告:現行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於內控聲明書修正時,已有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機制,為貫徹公開發行公司之資訊充分揭露及即時公開原則,爰增訂公開發行公司於修正內控聲明書時,應於董事會通過之即日起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之規定。(修正條文第24條)
  金管會表示,國際化為各國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之方向,本次修正會計師專案審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適用確信準則,除使我國相關準則分類與國際一致,亦有助於國際使用者瞭解及運用我國會計師所出具之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內容,落實接軌國際架構規範。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39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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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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