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廢止「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就保險費率釐訂情形需檢視之險種範圍,及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自97年度起所提簽證精算報告應增加之簽證項目」
2024-05-1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4931號
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金管保一字第O九五O二五O二八九一號令及九十八年一月九日金管保一字第O九七O二五O八一三一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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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4-05-14